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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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学校,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六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州美术学院附中位于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内,与广州美术学院共享教育资源,艺术氛围浓郁。自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画家、美术教育家和美术设计家,毕业生大多考入广州美术学院等国内外著名艺术院校,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恢复四年学制的复函》(粤教职函[2016]13号),自2016年起,我校恢复四年制招生。


一、学习内容

1.美术专业课程:素描、色彩、速写、国画、书法、创作、设计基础、文艺理论、下乡写生、选修课等。

2.文化课程:广东省普通高中文科课程(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二、报考条件与范围

1.广州美术学院附中面向全国初中毕业生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不招收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生。

2.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可以招收部分港澳台和外籍学生。


三、招生名额

招收国家任务生150名。


四、报名方式

1.国内户籍考生采取网上预报名(报名入口),考生必须详细输入个人报考信息,网报截止后不能更改。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4月21日止。

2.港澳台籍、外国籍考生于4月27日备齐资料直接到报到现场报名(详见第3点)。

3.报到确认日期:4月27日。考生现场报到、交费、照相、交纳相关资料、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报到确认时,应交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交报考意见一份:从网上下载我校报考意见格式(下载链接),到所在学校填写评语和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交初中《毕业证》复印件。

(2)国内户籍考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户籍地址页及本人页)

(3)农村户口考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农村户口证明原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4)香港、澳门籍考生提供香港、澳门地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台湾籍考生提供台湾地区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籍考生提供外国户籍身份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7)考务费用:235元。

5.以上报名时应交的资料必须一次交齐, 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凡报考所收资料我校将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6.考生报到确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校本部。


五、考试地点、日期、科目、时间

注:

1.考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校本部。

2.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专业考试时不允许用画架、定画液。

3.考试用画纸由我校提供,尺寸为八开。


六、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招生入学考试的成绩结合录取人数划定文化科录取分数线和专业科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如下:

(1)对文化科总成绩和专业科总成绩均达到该科录取分数线者(双上线)予以录取;

(2)对文化科总成绩排前二十名且专业科总成绩低于专业科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者予以录取;

(3)对专业科总成绩排前二十名且文化科总成绩低于文化科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者予以录取;

(4)对港澳台籍、外国籍考生,文化科、专业科成绩均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2.预录学生(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学校要求交齐第一学年学费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3.所有入学考试成绩仅于当年有效。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400元,如有调整,以入学时广东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

2.凡被我校录取的农村(含县、镇)户口的学生,前两年执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前三年执行免交学费政策,第四年按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关于港澳台和外籍学生管理规定》收取学费。

4.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如入学后学院调整,按学院标准收取。

5.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学生的学习用具、床上用品及生活费用自理。


八、奖励政策

1.我校将入学新生参加招生入学考试的成绩进行排名,对文化成绩前六名和专业成绩前六名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成绩和在校表现发放奖学金。


九、毕业待遇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我校将颁发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广东省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专业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美术专业。

3.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可推荐申请国外大学留学。


十、户口迁移

1.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籍学生,其户籍关系须迁移到我校。

2.广东省籍学生可自愿将户籍迁到我校。

3.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文件要求,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须将本人户口迁出我校。


十一、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试,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招生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自2013年开始举办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该课程是我校与文化部下属的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共同管理的国际艺术课程,学制三年,着重创造性思维培养,并以国际著名艺术大学为输送目标。国外合作大学积极为本课程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与机会,包括:双方教师的课程共建项目;合作大学教授至AIP的驻地项目;在AIP设立面试中心;专为本课程学生设立专业奖学金等。截止2016年,已成功向英美知名艺术大学输送学生51名。本课程面向全国招生,凡报考广州美院附中的考生均可兼报,详情请查阅《广州美术学院附中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2017年招生简章》。

网址: www.aip-gz.com

联系电话:020-34145663 / 18011818841高老师    18680583802 刘老师


十三、联系方式

1.网址:www.gmfz.net.cn

2.招生、培训办公室电话:020-84018319。

3.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北楼205招生办公室。

4.邮编:510260。


十四、乘车指引

1.地铁:二号、八号线昌岗站B出口。

2.公交车:B9、53、69、70、82、188、190、197、206、221、226、250、253、270、273、546、565、812、813、大学城3线至广医二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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